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4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目录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 改办气候[2011]2601号)和绿色工厂评价的总体安排,为有效实施《工业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及碳配额发放和交易提供可靠的 数据质量保证服务,天津中至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至信”)作为受委 托机构,对三河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4年度的温室气 体排放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管理过程进行梳理确认。
受核查方基本信息见表1- 1 ,核查工作内容见表1-2。
表1- 1 受核查方基本信息
受核查企业名称 |
三河天龙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 |
单位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 |
报告年度 |
2024年 |
所属行业 |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82550436327L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新 |
填报负责人 |
岳德江 |
联系人信息 |
15100366988 |
表1-2 核查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1 |
核准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覆盖范围、管理架构、管理职责、权限落实情况 。 |
2 |
调取受核查方年度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 入电力产生的排放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相关资料,筛选温室气体排放值 及其他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靠的,并且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和报告》(GB/T 32150-2015 )及《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 报告指南(试行)》要求。 |
3 |
核查是否制定了符合要求的监测计划;核查测量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是 否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 32150-2015 )和《工 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及相关监测标准的要 求;溯源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报告机制的建立情况。 |
4 |
根据《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 32150-2015 )和 《工业 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 的数据进行核准,核算排放结果。 |
三河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三河天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0 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 11800 万元,位于三河市齐心庄镇肖李庄村村北密三路 赵屠庄西。主要从事矿渣超细粉生产、销售,现有职工90 人,总资产3.56 亿元,
矿渣超细粉年生产能力 180 万吨,是环京津地区最大的环保型矿渣超细粉生产企业。
按照《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行业分类, 受核查方属于“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行业领域。根据遵循的“谁排 放谁报告 ”原则及《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 32150-2015)要求, 2024 年度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范围确定如下:
受核查方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在所辖的地理边界和物理边界范围内,2024年度产 生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内容见表1-3。
表1-3 受核查方2024年度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内容
燃料燃烧排放 |
□ 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CO2排放 |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 排放 |
☒ 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产生的CO2 排放 |
过程排放 |
☒ 除能源之外的原材料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的 CO2 排放 |
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
□ 企业净购入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 |
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
☒ 企业净购入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CO2排放 |
1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4 )《2006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5 )《2013年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
6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7 ) 《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8 )《2019年度中国区域电网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OM计算说明》
;
9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审查组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准则要求,在保证核查成员和数据复核人具有满足 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基础上,避免可能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最终指定了本次 专业核查组和技术数据复核组。本次工作成员见表 2- 1 及表 2-2。
表2- 1 核查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责 |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
1 |
薛凯文 |
组长 |
现场调查、文件收集、数据核算、核查报告撰写 |
表 2-2 技术、数据复核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职责 |
是否参与现场核查 |
1 |
吕宝森 |
数据复核 |
否 |
核查组依据核查准则及计划,于2025年2月17-19日对受核查方2024年度的温室气 体排放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了收集和文件评审。数据收集及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 包括:企业基本信息、2024年度的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 CO2排放量、过程CO2排放量、净购入电力产生的CO2排放量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CO2排放 量活动数据和信息、重点排放设施、监测计划、测量设备安装及校验情况、排放量 不确定性计算相关信息和其它生产信息等。
通过数据收集、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 )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包括场所边界、设施边界和排放源识别等。
2 )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 )2024年度化石燃料燃烧、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和净 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量活动数据和信息、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4 )新增设施和既有设施退出情况。
5 )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6 )二氧化碳控制措施、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7 )能源管理状况以及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数据收集确认、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核,测算出温室气体排放当量值。
核查组于2025年2月20日对受核查方通过现场调查方式进行了核查,核查通过财务 数据调取、能源使用数据流调取、会议交流、现场设施勘查、文件审查和人员访谈等 多种方式进行。现场访问的时间、对象及主要内容见表 2-3。
表2-3 现场访问实施情况汇总表
时间 |
访谈对象 (姓名/职务) |
部门 |
访谈内容 |
2025.2.20 |
岳德江 |
办公室 |
1 )单位基本情况。 2 )场所边界、设施边界和排放设施。 3 )新增设施及新增设施替代既有设施情况。 4 )能源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的信息流。 5 )交叉校验排放的信息与其它来源的数据。 6 )能源介质购入财务信息与其它来源的数据。 7 )计量、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校准与更换。 8 )其它生产信息。 |
核查组依据上述准则,核查阶段性工作进度如下:
1 )核查组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了核查工作。
2 )核查组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了报告草稿并提交内部技术、数据评审。独立 于核查组的技术、数据评审组对报告进行评审。技术评审完成后,核查组于2025年2 月27日出具了核查报告终稿,并交受核查方确认。
3 )在得到受核查方的确认后,核查组将报告提交至技术总监审核,由总经理签 署批准,经批准的报告由核查组在线提交,并交付至受核查方。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营业执照、企业简介以及现场访谈,确认基本信息如下: 三河天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三河天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0 年 注册成立,注册资金 11800万元,位于三河市齐心庄镇肖李庄村村北密三路赵屠庄 西。主要从事矿渣超细粉生产、销售,现有职工90 人,总资产3.56 亿元,矿渣超 细粉年生产能力 180 万吨,是环京津地区最大的环保型矿渣超细粉生产企业。
3.1.1 组织架构
受核查方组织架构图见下图。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面,由受核查方生产部主要负责。
3.1.2 受核查方的主要生产过程及工艺
受核查方主要产品为矿渣超细粉,其生产工艺如下图所示:
矿渣粉制备系统包括计量喂料设备、粉磨设备、成品收集设备、成品储存及成 品发运。
在喂料系统设有矿渣料斗,料斗下设有棒型闸门和电子皮带秤,再通过胶带输 送机、电磁除铁器、喂料锁风阀喂入辊式磨中。在磨盘上物料随着磨盘的旋转从其 中心向边缘运动,同时受到磨辊的挤压而被粉碎。粉碎后的物料在磨盘边缘处被从 风环进入的热气体带起,大颗粒落回到磨盘再粉磨;较细颗粒被带到选粉机进行分 选,粗粉部分也返回到磨盘再粉磨;细粉部分被带进高浓度袋收尘器收集作为成品, 在此同时完成烘干过程。出收尘器的成品通过空气输送斜槽、斗式提升机、空气输 送斜槽等设备送入到成品库中,最后通过汽车散装(或袋装)出厂。出辊磨的气体通 过收尘器净化后由系统风机排入大气。使用天然气在燃烧机里燃烧,产生热烟气供 热风与收尘器净化后的混合气体进行供热烘干。
受核查方主要生产用能设备包括辊式磨、提升机、成品料仓、矿渣储存罐等, 详见表3-1。
表3- 1 受核查方主要用能设备统计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电机型号 |
功率(kw) |
数量 |
产地 |
1 |
辊式磨 |
/ |
YRKK800-6 |
3000 |
3 |
湖南 |
2 |
提升机 |
/ |
YE4-225S-4 |
37 |
2 |
/ |
3 |
成品料仓 |
/ |
/ |
/ |
6 |
/ |
4 |
矿渣储存罐 |
/ |
/ |
/ |
2 |
/ |
3.1.3 能源及温室气体管理现状
1)受核查方消耗的能源品种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设备台账和能源消耗记录,确认受核查方的主要用能 设施为辊式磨、提升机、成品料仓、矿渣储存罐等。核查年度内主要消耗的能源品 种主要有电、天然气、柴油,均外购。
通过查阅受核查方能源管理制度,检查现场设施和访问现场工作人员,核查组确认 的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见表 3-2。
表3-2 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
受核查方能源管理信息 |
内容 |
使用能源的品种 |
电力;天然气;柴油 |
能源计量情况 |
电力:电表连续监测; 天然气:差压流量计连续监测; 柴油:加油站计量 |
能源审计情况 |
未开展 |
年度能源统计报告情况 |
受核查方每月统计月度能源数据。 |
2)能源计量与管理
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能源统计及能源计量等工作由设备基建部负责,对能源的 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和使用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工作。
受核查方外购电力(不包含光伏发电系统)结算每月由工业园区供电公司统计, 通过银行托收开取发票方式进行销账。
受核查方天然气结算每月由工业园区供气公司统计,通过银行托收开取发票方式 进行销账。
受核查方柴油结算每月由受核查方财务部通过柴油发票进行统计。
受核查方对各类能源配备了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其中电表4个,水表2个、天然气 流量计4个。
3.2.1 受核查方场所边界
受核查方注册地址为三河市齐心庄镇肖李庄村村北;经营地址为三河市齐心庄 镇肖李庄村村北。
3.2.2 设施边界及排放源识别
通过调取主要设备台账、能源消耗记录和现场访谈,确认场所边界内的排放设施 和排放源识别情况见表 3-3。
表3-3 排放设施及排放源识别
序号 |
能源品种 |
排放设施 |
排放类型 |
1 |
电力 |
生产设备、照明、办公用电设施等 |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
2 |
生产烘干过程等 |
购入天然气产生的排放 |
|
3 |
柴油 |
物料及产品运输过程等 |
购入柴油产生的排放 |
3.3.1 核算方法的符合性
对受核查方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算,其中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 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产生的排放均采用活动水平与排放 因子乘积进行计算,其核算方法的选择符合《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 B/T32150-2015)、《工业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 求。
3.3.2 数据的符合性
数据的符合性详见表3-4。
表3-4 受核查方数据符合性
项目 |
参数 |
单位 |
参数描述 |
是否制定 监测计划 |
|
活动水 平数据 |
净购入电力 产生的排放 |
电 |
MWh |
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耗电设备,数据来 源于2024年能源消耗统计报表,电费 发票和缴费通知单,无数据缺失处理 。 |
每月电表 连续监测 |
化石燃料燃 烧CO2排放 |
天然气 |
Nm3 |
主要用于生产、生活,数据来源于2024年 能源消耗统计报告,缴费发票及通知,无 数据缺失处理。 |
每月差压流 量计连续 监测 |
|
化石燃料燃 烧CO2排放 |
柴油 |
t |
主要用于生产运输,数据来源于2024年能 源消耗统计报告,无数据缺失处理。 |
每月财务部 监测 |
|
排放因 子 |
购入电力的 排放 |
电力排放因 子 |
tCO2/MWh |
数据来源于《2019年度中国区域电网 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OM计算说明 》中华北电网排放因子 |
- |
其他数据 |
年产值 |
万元 |
数据来源于公司2024年统计数据 |
- |
|
产品产量 |
t |
数据来源于公司2024年统计数据 |
- |
3.4.1 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净购入的电力消费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3)计 算。
E电=AD电 ×EF电 ……(3)
式中:
E电—购入的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 tCO2);
AD电—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净外购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兆瓦(tCO2/MWh )。 相关指标数据来源如下: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净外购电量采用企业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 凭证上的数据;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采用《2019年度中国区域电网二氧 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OM计算说明》 中华北电网的排放因子0.7921tCO2/MWh。受核 查方2024年电力净消耗量详见表3-5。
表3-5 净购入电力的排放量计算表
年份 |
电量(MWh) |
排放因子(tCO2/MWh) |
E电(tCO2) |
A |
B |
C=A*B |
|
2024 年 |
34453.7 |
0.9419 |
32451.94 |
3.4.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企业净购入的天然气消费所对应的化石燃料燃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1) 、(2)计算。
……(1)
式中:
ADi—化石燃料品种i明确用作燃料燃烧的消费量(固体、液体:t;气体:万Nm3) CCi—化石燃料i的含碳量(固体、液体:吨碳/吨燃料;气体:吨碳/万 Nm3)
OFi—化石燃料i的碳氧化率
……(2)
式中:
CCi—化石燃料品种i的含碳量(固体、液体:吨碳/吨燃料;气体:吨碳/万Nm3 ) NCVi—化石燃料品种i的低位发热量(固体、液体:GJ/吨燃料;气体:GJ/万Nm3) EFi—燃料品种i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吨碳/GJ)
相关指标数据来源如下: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净外购天然气量采用企业提供的天然气发票或者结算单 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受核查方2024年天然气燃烧净消耗量详见表3-6。
表3-6 2024年度天然气的CO2排放量表
燃料 品种 |
燃料消费量 |
低位发热值 |
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 |
碳氧化率(% ) |
CO2排放 量 (t) |
|
||||||
数据来源 |
单位 |
数值 |
数据来源 |
单位 |
数值 |
数据来 源 |
数值 |
数据来 源 |
数 值% |
|
||
天然气 |
R仪表计 量 ☑结算凭 证 ☑其他 |
万 Nm3 |
9.56 |
□监测值 R缺省值 |
GJ/(万 Nm3) |
389.3 1 |
□监测 值 R缺省值 |
0.0153 |
□监测 值 R缺省值 |
99 |
206.98 |
|
|
|
|
|
|
|
|
|
|
|
|
|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净外购柴油量采用企业提供的柴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 算凭证上的数据。受核查方2024年柴油燃烧净消耗量详见表3-7。
表3-7 2024年度柴油的CO2排放量表
燃料 品种 |
燃料消费量 |
低位发热值 |
单位热值含碳量 (t-C/GJ) |
碳氧化率(% ) |
CO2排放 量 (t) |
|
||||||
数据来源 |
单位 |
数值 |
数据来源 |
单位 |
数值 |
数据来 源 |
数值 |
数据来 源 |
数 值% |
|
||
柴油 |
R仪表计 量 ☑结算凭 证 ☑其他 |
t |
73.78 |
□监测值 R缺省值 |
GJ/t |
43.33 |
□监测 值 R缺省值 |
0.0202 |
□监测 值 R缺省值 |
98 |
232.05 |
|
|
|
|
|
|
|
|
|
|
|
|
|
|
3.4.3 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过程排放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 排放量之和,按式(3 )计算。
E= E热+ E过程+E电 ……(3)
式中:
E—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E热—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E过程—过程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E电—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经核查,受核查方202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详见表3-9:
表3-9 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
年度 |
2024年度 |
净购使用的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
32451.94 |
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
439.03 |
碳排放总量tCO2 |
32890.97 |
经现场访问,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4年度无新增排放设施和退出的既有设施。
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为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和燃料燃烧排放量,2025 年正在实施及计划实施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做好高效能设备的工作,建设节约型企业,后续采购设备按照技术先进的新 设备的标准采购,以达到节能降耗作用;
2)敷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减少外购电量。
受核查方确定的监测计划包括电力、天然气、柴油等,详见表3-10。
表3-10 受核查方监测计划
监测参数 |
监测设备 |
监测频次 |
记录频次 |
电力 |
电表 |
连续监测 |
每月记录 |
天然气 |
压差流量计 |
连续监测 |
每月记录 |
柴油 |
/ |
每日监测 |
每月记录 |
受核查方无分支机构,边界不涉及外地区域。
审查组对受核查方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查。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核 查、数据流调取、测算、核算和内部技术复核,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审查组按照《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GB/T 32150-2015)、《工业 其他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及相关标准法规,对受核 查方2024年度标准要求的排放源、排放数据进行了全面测算并进行了技术复核,满 足要求。
经核查,受核查方202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源作 为原材料用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净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 排放量+净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32890.97tCO2。
核查准则中所要求的内容已在本次核查中全面覆盖。